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維權聲明
- 發(fā)布時間:2025-11-25
- 發(fā)布者: 本站
- 來源: 原創(chuàng)
- 閱讀量:
高端優(yōu)質稻
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維權聲明
致力于為種植戶創(chuàng)造高收益
珠兩優(yōu)5298
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系袁隆平農業(yè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湖南民升種業(yè)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選育的雜交水稻新品種。該品種已于2021年通過湖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,審定編號為:湘審稻20210023,并先后通過湖北省、河南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福建省引種,引種號為:鄂引種2022049、(豫)引種(2022)稻069、皖引稻2021083、(贛)引種(2021)第001號、(閩)引種(2023)第1號。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依法被授權在審定適宜區(qū)域內獨家生產經營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,并依法被作為獨家授權人處理維權相關事宜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種子依法受國家法律保護,未經授權許可,生產、銷售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種子的行為構成侵權,侵權人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為此,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及其授權的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、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現(xiàn)鄭重聲明如下:
1、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許可,不得生產、銷售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種子;不得以其他品種冒充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;不得以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冒充其他品種。
2、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現(xiàn)已對部分主體的侵權行為進行證據(jù)保全,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、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將持續(xù)關注相關情況,如有任何主體繼續(xù)實施侵權行為,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、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將接受委托通過一切途徑追究侵權人法律責任,因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和與之有關的全部費用將由侵權主體承擔。
特此聲明。

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提供侵權線索獎勵辦法
珠兩優(yōu)5298是由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(簡稱興隆種業(yè)或公司)獨家生產經營的高端優(yōu)質水稻新品種,最近公司在部分區(qū)域發(fā)現(xiàn)有來路不明的散裝種子以珠兩優(yōu)5298名義進行銷售,給廣大種植戶帶來巨大種植風險。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,維護廣大種植戶利益和市場秩序,經公司研究決定,實施如下提供侵權線索獎勵辦法:
一、實施時間:自本辦法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,至2025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適用品種:珠兩優(yōu)5298
三、提供線索內容:侵權私自生產(珠S×R5298)、套包、銷售非興隆種業(yè)包裝的珠兩優(yōu)5298以及散裝種子聲稱珠兩優(yōu)5298等侵權信息。
四、獎勵辦法
凡提供未授權基地生產、種子生產加工、封裝、銷售等侵權信息,按查實規(guī)模獎勵1-20萬元;提供縣級以上批發(fā)商銷售侵權種子信息,按查實規(guī)模獎勵1-10萬元;提供零售商銷售侵權種子信息,按查實規(guī)模獎勵1-5萬元。
五、重要提示
1、同一有效線索只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,時間順序以公司收到相關線索的記錄為準。
2、知情人提供的線索,須經公司核實及(或)政府有關部門核實處理,最終以政府執(zhí)法部門確認的信息為準,公司據(jù)此兌現(xiàn)相應獎勵。經核實,提供線索系虛假信息的,不予兌現(xiàn)獎勵。
3、具體獎勵金額根據(jù)最終確認的侵權主體、數(shù)量以及提供人在案件查處中的貢獻,由公司進行評估兌現(xiàn)。
4、對于不符合獎勵標準的線索,我公司有權不予獎勵。線索提供人有異議的,可提供線索符合獎勵標準的證據(jù),由公司進行復核。有異議但未經復核的,視為不符合獎勵標準,公司有權不予兌現(xiàn)。
六、保密原則
公司對線索提供人的信息保密,未經同意,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線索提供人身份信息和線索內容。
七、線索提供方式
接收電話:14789967730(高經理)、0731-85129866
接收郵箱:gsqxl xlseed.com.cn(高經理)
八、對線索提供人的要求
1、不得提供虛假信息;
2、不得采取非法手段獲取侵權線索;
3、不得為獲取侵權線索及獎勵而賄賂任何執(zhí)法機關工作人員;
4、不得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(guī)或商業(yè)道德的行為。
如線索提供人存在上述行為,視為線索不符合獎勵標準,公司有權不予支付獎勵。如已經支付的,公司有權追回并要求其承擔公司因此遭受的損失。
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維權聲明
致力于為種植戶創(chuàng)造高收益
珠兩優(yōu)5298
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系袁隆平農業(yè)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湖南民升種業(yè)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選育的雜交水稻新品種。該品種已于2021年通過湖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,審定編號為:湘審稻20210023,并先后通過湖北省、河南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福建省引種,引種號為:鄂引種2022049、(豫)引種(2022)稻069、皖引稻2021083、(贛)引種(2021)第001號、(閩)引種(2023)第1號。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依法被授權在審定適宜區(qū)域內獨家生產經營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,并依法被作為獨家授權人處理維權相關事宜。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種子依法受國家法律保護,未經授權許可,生產、銷售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種子的行為構成侵權,侵權人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為此,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及其授權的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、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現(xiàn)鄭重聲明如下:
1、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授權許可,不得生產、銷售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種子;不得以其他品種冒充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;不得以“珠兩優(yōu)5298”品種冒充其他品種。
2、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現(xiàn)已對部分主體的侵權行為進行證據(jù)保全,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、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將持續(xù)關注相關情況,如有任何主體繼續(xù)實施侵權行為,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、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將接受委托通過一切途徑追究侵權人法律責任,因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和與之有關的全部費用將由侵權主體承擔。
特此聲明。
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
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
湖南中奕律師事務所
2024年12月12日

珠兩優(yōu)5298是由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(簡稱興隆種業(yè)或公司)獨家生產經營的高端優(yōu)質水稻新品種,最近公司在部分區(qū)域發(fā)現(xiàn)有來路不明的散裝種子以珠兩優(yōu)5298名義進行銷售,給廣大種植戶帶來巨大種植風險。為維護公司合法權益,維護廣大種植戶利益和市場秩序,經公司研究決定,實施如下提供侵權線索獎勵辦法:
一、實施時間:自本辦法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,至2025年12月31日止。
二、適用品種:珠兩優(yōu)5298
三、提供線索內容:侵權私自生產(珠S×R5298)、套包、銷售非興隆種業(yè)包裝的珠兩優(yōu)5298以及散裝種子聲稱珠兩優(yōu)5298等侵權信息。
四、獎勵辦法
凡提供未授權基地生產、種子生產加工、封裝、銷售等侵權信息,按查實規(guī)模獎勵1-20萬元;提供縣級以上批發(fā)商銷售侵權種子信息,按查實規(guī)模獎勵1-10萬元;提供零售商銷售侵權種子信息,按查實規(guī)模獎勵1-5萬元。
五、重要提示
1、同一有效線索只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,時間順序以公司收到相關線索的記錄為準。
2、知情人提供的線索,須經公司核實及(或)政府有關部門核實處理,最終以政府執(zhí)法部門確認的信息為準,公司據(jù)此兌現(xiàn)相應獎勵。經核實,提供線索系虛假信息的,不予兌現(xiàn)獎勵。
3、具體獎勵金額根據(jù)最終確認的侵權主體、數(shù)量以及提供人在案件查處中的貢獻,由公司進行評估兌現(xiàn)。
4、對于不符合獎勵標準的線索,我公司有權不予獎勵。線索提供人有異議的,可提供線索符合獎勵標準的證據(jù),由公司進行復核。有異議但未經復核的,視為不符合獎勵標準,公司有權不予兌現(xiàn)。
六、保密原則
公司對線索提供人的信息保密,未經同意,不以任何方式泄露線索提供人身份信息和線索內容。
七、線索提供方式
接收電話:14789967730(高經理)、0731-85129866
接收郵箱:gsqxl xlseed.com.cn(高經理)
八、對線索提供人的要求
1、不得提供虛假信息;
2、不得采取非法手段獲取侵權線索;
3、不得為獲取侵權線索及獎勵而賄賂任何執(zhí)法機關工作人員;
4、不得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(guī)或商業(yè)道德的行為。
如線索提供人存在上述行為,視為線索不符合獎勵標準,公司有權不予支付獎勵。如已經支付的,公司有權追回并要求其承擔公司因此遭受的損失。
湖南興隆種業(yè)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12日



